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考证政策,考前咨询,不过免费再考一次。
¥1100
¥1200
发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3号
服务承诺:考前咨询 / 24H答疑 / 赠送教材
友情提醒:建议您先网上咨询,然后到单位地址实地了解,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上门报名。
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一、报考对象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行业,但未取得此类证件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一般以理论为主,实操部分也是以试卷的形式来考的。
三、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所拿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可查,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四、报考级别及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以下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